[重要通知]有關貴校辦理本市公立國民補習學校擔任導師工作人員職務加給經費(以下簡稱補校導師費)、109年度新住民參加學習課程及宣導時子女臨時托育服務計畫之臨時人員勞健保費用(計畫編號:109SD113)辦結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局109年7月28日中市教終字第1090064641號函、110年5月24日中市教終字第1100039095號函、本局110年7月9日中市教終字第1100051269號函、本局109年12月4日中市教終字第1090104783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暑)110年8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95727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業函請本局儘速辦理各項人事經費核結案,並請務必落實內部橫向聯繫溝通;倘未能依限完成核結且延遲繳回結餘款,致影響國教署年度經費執行成效者,國教署將落實列入當學年度經費第2期(或第3期)款提高自籌款比率之執行依據(每逾期2週,提高經費自籌款比率1%;不足2週者,以2週計,依此類推)。
三、經查貴校辦理相關經費辦結案尚有需補正資料,略述如下:
(一)109學年度第1學期補校導師費(東峰國中、五權國中、北新國中、安和國中、黎明國中、大雅國中、潭子國中、清水國中-缺賸餘款繳回證明、大道國中、光復國中小、中平國中、東勢國中、忠信國小、永安國小、春安國小、后里國小、大雅國小、永寧國小、沙鹿國小、大安國小、大肚國小、霧峰國小):請貴校檢附支出明細表正本(免備文)送寄送本局辦結,如有賸餘款請以收入繳款書辦理繳回,支出明細表、賸餘款繳回證明影本(需有繳回銀行蓋章)電子檔請先行逕寄本科承辦人電子信箱(信箱:f3a05@taichung.gov.tw,檔案名稱:學校名稱-109學年度第1學期導師費相關資料),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1-3(附件1-109學年度第1學期經費核定表、附件2-109學年度第1學期支出明細表、附件3-109學年度第1學期支出明細表範例)。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補校導師費(忠信國小、北屯國小、永寧國小、追分國小-缺賸餘款繳回證明):請貴校檢附支出明細表正本寄送寄送本局辦結,如有賸餘款請以支出收回書辦理繳回,支出明細表、賸餘款繳回證明影本(需有繳回銀行蓋章)電子檔請先行逕寄本科承辦人電子信箱(信箱:f3a05@taichung.gov.tw,檔案名稱:學校名稱-109學年度第2學期導師費相關資料),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4-6(附件1-109學年度第2學期經費核定表、附件5-109學年度第2學期支出明細表、附件6-109學年度第2學期支出明細表範例)。
(三)110學年度第1學期補校導師費(安和國中):請貴校檢附經費概算表正本(免備文)寄送本局辦理請款,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7-9(附件7-110學年度第1學期經費核定表、附件8-110學年度第1學期經費概算表(空白)、附件9-110學年度第1學期經費概算表(範例))。
(四)109年度臨時托育服務計畫之臨時人員勞健保費用(計畫編號:109SD113)(德化國小、文心國小、沙鹿國小、追分國小):請貴校檢附支出明細表(經費無執行請填0)正本寄送本局辦理請款,電子檔請先行逕寄本科承辦人電子信箱(信箱:f3a05@taichung.gov.tw,檔案名稱:學校名稱-109年度臨時托育服務計畫之臨時人員勞健保費用相關資料),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10-11(附件10-臨時托育服務計畫之臨時人員勞健保費核定表、附件11-臨時托育服務計畫之臨時人員勞健保費支出明細表(空白))。
(五)請貴校依上開說明,於110年9月7日(星期二)下班前檢附相關正本資料,免備文逕寄本局續辦(收件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收件人:教育局終身教育科郭先生)。
四、檢附相關附件(壓縮檔)1份,如有疑義請洽本案承辦人郭先生,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