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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暨回訓作業規定」部分規定及第十五點附件八之二、第二十四點附件十二之一、十二之二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大綱」,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8-20 ~ 2021-12-31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06
一、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8月18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7881號函辦理。
二、 檢送「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暨回訓作業規定」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大綱」修正規定各乙份。
三、 上開規定(含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pcc.gov.tw,首頁>工程管理>工程管理相關規定>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