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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0學年度課後輔導補助申請辦法」乙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8-18 ~ 2021-09-30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何希寧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831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該基金會)110年8月13日110公字第023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會為協助本市國民小學推動弱勢學生課後輔導,針對家庭功能不彰、經濟或文化弱勢且需予輔導之在學學生,安排於平日或寒、暑假進行適當的課後照顧及輔導活動,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爰訂定旨揭辦法,相關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方式:請申請學校填寫申請計畫書,並於自行審核後寄至該基金會。
(二)申請名額:本(110)學年度該基金會將核准25所學校。
(三)申請金額:每校課後輔導補助款新台幣貳萬元整。
(四)申請期限: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旨揭辦法倘有申請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陳郁婷或陳姿羽小姐連繫(聯絡電話:04-240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