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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臺中市立黎明國中第一梯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第4次招考結果並續辦第5次招考公告(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公告日期:2021-07-27 ~ 2021-07-30
公告單位:黎明國中 賴威岑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660
110學年度臺中市立黎明國中第一梯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第4次招考結果
※生物科(鐘點代課):從缺。
※續辦第5次招考公告:
※甄選名額
國中生物科1名、鐘點代課(每週約12節,不含第8節輔導課)、110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0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日止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及第15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規定之情事者。
4.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並須具下列資格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4次招考(含後續招考)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報名日期
第5次招考:110年7月28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6次招考:110年7月29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後續報名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
※甄選日期
第5次招考:110年7月28日(星期三)13時30分起(因防疫考量採分流應試,將於報名時告知報到時間,請確實依指定時間報到,切勿提早或逾時)。
第6次招考:110年7月29日(星期四)13時30分起(因防疫考量採分流應試,將於報名時告知報到時間,請確實依指定時間報到,切勿提早或逾時)。
後續甄選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
※餘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