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2日臺教文(六)字第1100098523號函辦理。 二、有關商借教師待遇福利、保險及退休撫恤等權益仍與原服務學校相同。 三、依來文110學年度借商中學部數學科或體育專任教師擇優錄取1名 四、訂於本(110)年 7 月 31 日 辦理110學年度教師甄選。 五、110學年度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商借教師簡章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