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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臺中市太平區太平國中表演藝術甄選錄取公告(續辦第3次招考)
公告日期:2021-07-20 ~ 2021-07-21
公告單位:太平國中 林思妏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617
一、110學年度臺中市太平區太平國中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一)國中表演藝術科(代理)1名:從缺(無人報考)。
二、繼續辦理(第3次報名)招考甄選:
(一)甄選類別:
1.國中表演藝術科(代理)1名
(二)資格條件為:
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續辦第3次招考。詳情請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