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國小110學年度課後照顧班教師甄選公告
臺中市霧峰區霧峰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增班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 依據:
1. 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修正條文。
2. 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3. 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4. 臺中市霧峰區霧峰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二. 甄選公告: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路-學校公告、本校網站。
三. 甄選類別:課後照顧服務教師。
四. 甄選名額:
1. 正取:8名
2. 備取:若干名。(視實際開班數進用)
3. 成績低於70分,不予。錄取,亦不具備取資格。
五. 聘期:110年9月01日至111年8月29日,但須視本校學生報名情形、相關經費、教學 績效及市府、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六. 報名日期:
第1次招考
報名日期 110年7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
報名日期 110年7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七、報名方式:
一律採電子通訊報名,報名相關文件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內寄電子檔案到信箱a0930163220@gmail.com
聯絡人電話:04-23393069分機710。 (劉主任)
八、報名資格: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2. 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3. 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 符合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九、報名資料內容:
1.報名表:報名表內相關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影本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外,並自負法律責任。(要附在檔案中)
2.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3.其他(個人服務事蹟證明等)
十、甄選方式:因疫情關係不做實體面試或口試,改採線上資料送審.
由甄選委員會,進行資料審查,依成績高低訂定優先順序。
(一)個人資料審查: 佔60% (二)服務履歷:佔40%
十一、放榜:於霧峰國小學校網頁及教育局網頁公告
第1次招考放榜 110年7月26日(星期一)14時前放榜
第2次招考放榜 110年7月27日(星期二)14時前放榜
十二、備註:
1.課後照顧外聘教師依市府規定需由學校為其投保勞、健保,並自行負擔自負額部份。
2.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
3.錄取後由教務主任電話通知報到時間,並以錄取先後順序(分數高低)挑選任課年級(班)必要時學校得以彈性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