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交通局110年7月5日中市交工字第11000333451號函辦理。 二、檢附「110年7月20日起解除本市潭子區大新路(復興路一段至中山路二段間) 7:00-9:00、17:00-19:00砂石車及聯結車禁止通行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