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0年5月14日府授文藝字第1100118729號函辦理。 二、檢附「臺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各一份。 三、本案若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賴祈宏,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