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1日公告事項及本府110年5月11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1184551號公告辦理。 二、依據上述公告事項,自即日起停辦室內100人以上之活動,爰暫緩辦理旨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