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63767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指定項目為傳統民俗藝陣,詳細辦法請見附件資訊。 三、本案若有疑義,請逕洽該會承辦人呂先生(03-9508859分機3234),或陳小姐(03-9508859分機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