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南屯區春安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 二、以上公告若有疑義,仍必須依照學校評選作業為準。 三、請未獲選版本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12日(三)前洽本校會議室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