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明德高級中學附設雙語小學 110學年第四次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報名資格:
(一)專任教師: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或資格者。
(二)代理教師:國內大學以上畢業,一年以上國小教學經驗。報考自然者,需相關科系畢業。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無不良紀錄者。
(四)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有關法令規定資格,且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
(五)無涉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規定情事,且無涉有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在案者。
參、甄選類科、名額:
(一)國小導師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二)自然科專任教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代理教師正取若干名,備取若干名。
(四)因應本校逐年增班,另擇優錄取 111學年儲備教師。
肆、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錄取完成截止。
伍、到職日:110年8月1日(經錄取獲聘之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參加新進教師研習)
陸、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初審:郵寄個人履歷資料,請依序裝訂:
1.本校教師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2.個人自傳(附件一)
3.切結書(附件二)
4.大學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經歷證件影本
資格審查通過者,本校即以e-mail及簡訊通知,並約定時間參加複試。
(二)複試:確實日期、時間、地點、攜帶文件、甄選方式及內容以e-mail通知為準。
柒、報名方式:
(一)郵寄(或親送)資料請以牛皮紙袋裝寄40249臺中市明德高級中學人事室(臺中市南區明德街84號),並於信封註明「報名國小部專任(代理)教師甄選」。
(二)另將「報名表及自傳(請依附件一格式填寫)」電子檔傳至:resume@mdhs.tc.edu.tw,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國小部教師及個人姓名。
捌、聯絡電話:04-22877676轉103人事室。
玖、其他未竟事宜,悉以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布於本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