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9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59528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並即時保護、保存水下文化資產(或疑似水下文化資產),請於發現疑似水下文化資產時,依《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