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10學年度新生入學補充說明如下: 一、本校110學年度新生班級(九班)人數已滿額,無法受理他校轉介入學之學童。 二、即日(110/4/23)起,戶籍遷入本校學區欲報到之新生,需檢附新生戶籍地址之直系親屬『房屋所有權狀』或『公證之租賃契約(租約至少須至110年12月)+近兩期水/電帳單』,本校以超額編班方式(報請教育部專案核准每班人數超過29人)『登記候補』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