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仁愛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北屯區仁愛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
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 樣書陳列及評選日期:
(一) 樣書陳列日期:110年5月24日(一)~110年5月26日(三)。
(二) 評選日期:110年5月26日(三),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
選。
三、 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教室及教師休息室。(請領域召集人或組長主持)
四、 評選方式:
(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須知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 樣書提供: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遴選作業之教科書商,出具遵守「公平交易
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書面聲明,並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六、 評選科目:
(一)一、二、三年級各領域教科書(須提供通過十二年國教課綱審定之版本);四至六年級
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者方可參加評選)。
(二)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四、五、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
照者方可參加評選)。
(三)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七、 樣書請於110年5月14日中午12時前送達教務處。
八、 其它注意事項:
(一)評選週(5月24日起至5月28日止),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 各書商得於評選前,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
俾供評選參考。
(四)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
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五) 未獲入選之教材,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6月18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
者,該教材由本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頁之校務佈告欄。
(七) 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需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
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八) 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
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九)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註冊組長江秀紋老師。
(十) 聯絡方式:406臺中市北屯區四平路71號。電話:(04)22923861 轉712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