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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申請110學年度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補助經費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4-19 ~ 2021-05-21
公告單位:幼教科 陳靜瑋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27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0年3月2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035108號函暨國教署補助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原則辦理。
二、請貴園於110年5月21日前填妥「推動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實施計畫」(格式詳如附件)一式2份,寄送本局彙整轉陳國教署申請補助(電子檔請併同寄送至承辦人信箱chingwei0309@taichung.gov.tw)。
三、本案執行期間為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本案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並應確實依照核定計畫內容執行,經費如需異動,需事先函報本局轉陳國教署核定通過後始得變更。
四、本案補助產出之參考教材,國教署得於符合教保目的之範圍內,無償重製及使用。
五、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原則(含旨揭課程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