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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局辦理「臺中市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展延課程研習實施計畫」乙份,請各校務必轉知校內已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
公告日期:2021-04-14 ~ 2021-05-04
公告單位:體健科 洪慧眞
公告類別:研習資訊
點閱數:1414
一、依據本局110年3月18日中市教體字第1100019031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展延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一)辦理日期:110年4月29日(星期四)及5月7日(星期五),各校可視展延時數需求擇一日或二日報名。
(二)辦理地點:本府陽明市政大樓5樓大禮堂(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三、本案除可核予教師研習時數外,亦可列環境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時數(亦為環境教育時數),請各校於報名時務必至全教網及環教網報名(詳如附件計畫)。
四、另因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有效期限為五年,雖各校取得認證人員證書尚未屆失效,仍請各校務轉知取得認證人員參與本案研習,以免後續證書期限屆至,因未有開相關課程致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展延所需課程(30小時)而證書失效。
五、如有疑問請洽:長億國小許素娟主任,電話:04-22737653分機720或洽本局承辦人洪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5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