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小 110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00 年 3 月 7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00003706 號函「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2. 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4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20016877 號函頒「教育部辦理國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 7 點、第 9 點,業經教育部於 102 年 3 月 13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11727C 號令修正發布。
二、評選日期:110年 5 月5 日 (星期三)
三、地點:本校會議室
四、評選方式:
1. 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3. 公開陳列樣書:4 月 19 日(一)至 4 月 30 日(五)於本校會議室。
4. 公開審查:自 5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起進行評選會議。
五、樣書提供:
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
送樣書到校。
1. 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一至六年級課程所有科目(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
(3)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請標明價格、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請標明價格)。
2. 樣書送達佈置日期:110 年 5 月 3 日(一)16:00 前。
3. 樣書送達地點: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小辦公室
六、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七、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八、其它注意事項:
1.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4/19 至 4/30),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 只進行教科書樣書陳列,教具請勿陳列。
4. 所有陳列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10年5月10日(星期一)至110年5月14日
(星期五)之間洽本校教務處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6. 評選結果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者,將改選第
二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7. 聯絡洽詢:教務處教學組 大安國小電話:(04)26713166 轉 102 傳真:(04)26713530 大安國小地址:43951 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 296 號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