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鎮平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南屯區鎮平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評選日期:110年5月5日(三)
三、樣書陳列時間:110年4月26日至110年5月5日(16:00)止
四、評選地點:各學年主任教室及各領域教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將於本市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公告之。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科目:適用一至三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科目:適用四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
(3)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樣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19日(一)12: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設備組長蘇麗紅老師。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轉請總務處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隨樣書提供教科圖書出版業者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之書面聲明。
4.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資料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項目分別提供。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17日---21日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 蘇麗紅
8.聯絡電話:24792122轉712 傳真:24793823 地址:408 臺中市南屯區鎮平里黎明路一段4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