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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簡章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3-10 ~ 2021-04-30
公告單位:高中科 陳佩儀
公告類別:比賽資訊
點閱數:527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勞發署)110年3月3日發創字第1105000363號函暨本府110年3月5日府授勞就字第1100051742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係勞發署為鼓勵民眾實現創新創意夢想,提供該署所屬五分署創客基地資源,輔以專業導師諮詢指導,提升作品商品化之可能性,並透過辦理成果發表會打造作品展示舞台,協助增加曝光及行銷機會。
三、旨揭競賽徵件至110年4月30日止,相關資訊摘述如下(詳如競賽簡章):
(一)參賽資格:每隊由自然人2人至7人組成,且成員須超過半數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可以下列名義參賽:
1、以團隊名義參賽。
2、以新創2年內事業單位名義參賽,須於108年2月25日(含)之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二)競賽主題:強調創意與實作,不設定主題,亦無限定實作成品類型。期許社會大眾於解決自身問題時,亦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等包容性成長,達成「自造世代,創新未來!Maker Can Help」精神。
(三)選拔方式:分為初賽、決賽兩階段進行,初賽分別於北基宜花金馬區、桃竹苗區、中彰投區、雲嘉南區及高屏澎東區各辦理1場,並依報名團隊數選出2-5隊晉級決賽。
(四)參賽方式:參賽團隊需先提供書面設計企畫書報名參加初賽,並出席初賽評選簡報,說明設計企畫書內容。
(五)獎勵方式:經初賽評選晉級決賽之團隊,每隊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獎勵金;另有決賽冠軍100萬元、亞軍50萬元、季軍20萬元,尚有特別獎、人氣獎等獎項,總獎勵金達240萬元。
(六)相關問題請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