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0年3月3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031599號函辦理。 二、茲因本府衛生局接獲民眾透過1999話務中心反映防疫文宣用詞不當,為避免汙名化,請各園盤點轄管場域相關文宣名詞,如仍使用「武漢肺炎」請予以撤除,並請使用「COVID-19」或「新冠肺炎」進行防疫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