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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年申請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新住民(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及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55歲者,修習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3-03 ~ 2021-03-15
公告單位:終教科 王若蕎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73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028734號函辦理。
二、依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規定,旨揭身分修習經教育部認證之非正規教育課程,可檢送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學費補助。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10年3月15日前備文檢附相關申請文件送局複審。
四、非正規教育課程相關認證清冊請至「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網站(http://www.nepac.org.tw)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空中大學」網站(http://lldc.nou.edu.tw/part_3_7.php)查詢。
五、檢附旨案相關申請表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