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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山區分中心辦理110年3月團體督導暨行政會議時間,請轉知駐校專業輔導人員依時參加,並惠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3-04 ~ 2021-03-31
公告單位:學務室 吳佳蕙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25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辦理。
二、為提升輔導人員專業輔導工作品質,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每月進行專業團體督導暨行政會議,並採分區辦理。
三、本案山區分區中心行政會議辦理時間:
(一)110年3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二)110年3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三)110年3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四)110年3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四、請派駐貴校之專業輔導人員,於上開山區分區中心行政會議同日下午1時至5時進行個別督導。
五、會議地點:本府陽明市政大樓4樓(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山區分中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