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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行政區與建議參考測站對應表」,請各校(園)據此作為查詢空氣品質監測站(下稱空品測站)之標準,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2-26 ~ 2021-03-11
公告單位:體健科 賴姵君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208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05年12月15日中市環空字第1050131993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園)依環保局先前提供之「行政區對應空品測站表」作為查詢空品測站之標準,並依據該局「空氣品質監測網(網址:http://taqm.epb.taichung.gov.tw/)」各項資訊,執行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
三、另務請各校(園)進行戶外活動課程前,應先查詢當地空品狀況,若空品為橘色等級,應避免學童於戶外進行劇烈運動,若空品持續惡化達紅色等級,則應立即將戶外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以維護學生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