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4 ~ 2021-03-05
公告單位:學務室 曾聖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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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資格:
一、具有服務熱忱。
二、從事春暉業務至少1年以上經歷或完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師資培訓」之課程(為佳)。
三、推薦獲選之人員,業於完成本局初訓後,每月以公假方式前往本市國中小進行反毒宣講。
四、請各校有意願參加人員於110年3月5日(五)下班時前,將推薦表(如附件)電子檔逕傳春暉承辦人業務信箱(tcsoc55116@gmail.com)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