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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適性學習社區自主學習推動及大專校院協作共好計畫專案行政助理甄選
公告日期:2021-02-20 ~ 2021-02-26
公告單位:新社高中 李盈蓁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點閱數:415
一、報名手續:
(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登載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上,請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件不得變更原有內容,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格式列印)。
(二)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序裝訂,並於110年2月26日(五)(含)15:00前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封面註明「應徵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自主學習推動及大專校院協作共好計畫專案行政助理」(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1.報名表(貼妥2吋照片)。
2.簡要自述。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學士(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5.經歷證件、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二、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預定於110年2月26日(五) 17:00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查閱,不另通知。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110年3月2日(二)15:00起,地點與相關資訊於公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時一併公告。
四、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預定於110年3月2日(二)17: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五、正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後,於110年3月3日(三) 10:00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本項甄選錄取人員需俟法定預算程序完成後始能僱用,聘期自法定程序完成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若表現優異,將可續聘一年(須110學年度計畫通過申請)。
六、聯絡方式:
(一)學校地址:臺中市新社區中和街三段國中巷10號
(二)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5812116*211、216 郭茗榮主任、李盈蓁組長
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甄選日程需作變更時,於本校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