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1月15日藝視字第1100000185號函辦理。 二、檢送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李俐俐(電話:02-23110574分機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