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小附設幼兒園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契約進用代理部分工時廚工甄選簡章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小附設幼兒園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契約進用代理部分工時廚工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二、報名資格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1.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3.罹患精神疾病尚未痊癒,不能勝任教保工作。
4.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二)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等,經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最近3個月內證明合格者。
(三)具烹飪能力,有中餐烹調技術士丙級以上證照尤佳。
(四)能刻苦耐勞且品行端正者,男女均可,唯男性須以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應具備完整證件)。
三、錄取名額及約聘日期、時間、薪資:
(一)錄取名額:代理部分工時廚工1名;備取若干名。
(二)約聘日期:自110年2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或市府聯合招考派任正式部分工時廚工到任前一日止,契約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以學校實際簽約日進用)
(三)契約進用代理部分工時廚工依勞動基準法標準進用,薪資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另有勞保、健保及勞退6%(依政府公告基本工資調整,並依教育局公告為準)。
四、工作內容:
(一)負責食材驗收及餐點相關工作。
(二)食材之搬運、清洗、處理、烹飪、和調理等作業負責。
(三)菜餚分配、分送與搬運、剩餘菜餚與廚餘之處理。
(四)幼兒園環境清潔工作與廚房內外環境整理與設備清潔。
(五)其他用餐相關事宜及臨時交辦事宜。
(六)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勞動契約辦理。
五、錄取標準:應徵人員經審核後擇優參加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經錄取者,由本園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園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園得予從缺。
六、甄選簡章:請於110年1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0年1月22日(星期五)止,逕自本校
(http://www.stps.tc.edu.tw/#)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news/list/term)下載,並請ㄧ律以 A4紙張列印。
七、甄選試務諮詢: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04)26271452洽園主任。
八、報名日期: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並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
階段招考。
招考次別 報名日期、時間
第 1 次招考 110年 1月 22日(星期五) 9:00 - 10: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2 次招考 110 年 1月 25日(星期一) 9:00 - 10: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3 次招考 110 年 1月 26日(星期二) 9:00 - 10: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4 次招考 110 年 1月 27日(星期三) 9:00 - 10: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5 次招考 110 年 1月 28日(星期四) 9:00 - 10:00(逾時恕不受理)
九、 報名地點:
(一) 地點: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辦公室
(二)地址:臺中市清水區三田路4號
(三)電話:(04)26271452
承辦人:園主任陳佩玲老師。
十、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需持委託書、受委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始可受理報名),應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至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接受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考人員得於報名截止日期前,逕自相關網站(如第五點)下載報名表、准考證及切結書、委託書,並填寫相關資料後辦理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