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東勢國民中學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投標公告
110年臺中市立東勢國民中學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投標公告
一、 標租機關:臺中市立東勢國民中學
二、 出租標的:詳見招標文件之租賃標的清單
三、 本案聯絡人:總務主任 聯絡電話:04-25873843#131
四、 領標方式:
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網頁 http://www.tc.edu.tw/
2. 本校網頁校園公佈欄http://www.tsjs.tc.edu.tw/default.asp
五、 投標方式:
(一)截止投標:110年 1 月28日下午17:00 止
(二)開標時間:110年 1 月29日上午10:00
(三)評選時間:110年1月29日下午14:00開始(投標廠商請依投標順序現場簡報)
(四)開標地點:本校二樓小會議室
(五)投標單之投標值填寫方式:
1. 本標租案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容量係以峰瓩(KWp)為單位。
2. 投標單售電回饋百分比係以 (%)為單位,其數值可填寫至小數點後一位,惟最低回饋百分比至少為10%
六、投標資格摘要: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壹仟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三)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四)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七、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一)本標租案押標金為新台幣 30萬元整。
(二)履約保證金:標租系統設置容量(KWp)乘以新臺幣2000元。
(三)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方式:請詳招標文件。
八、決標原則:
(一)本標租案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評定方式:評選小組委員評分後,以序位法,經評審小組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符合需要,評分內容詳見服務企畫書評分標準。
(二)有2家以上序位同為第一,以回饋金額高者優先議價:回饋金額亦為相同者,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
(三)本標租案無廠商家數之限制,倘僅有一家投標,其所投標內容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亦得開標、決標。
(四)總得分70分以下者不得議價決標。
九、租賃標的清單房舍之現況由投標人親至現場觀看。投人應於投標前自行赴現場勘察,瞭解現有房舍現況,並應詳閱本須知、臺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契約書草案及相關附件。投標、開標或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抗辯。凡參與投標者,均視已對現況及招標各項文件規定與內容確實瞭解,並同意遵守。現場查看時間:
十、本標租案開標前倘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之等情事變更,學校得不附理由隨時變更活動內容或停止本標租案,投標人不得異議。
十一、本份壓縮檔案投標文件包含投標須知、租賃契約書、附件(格審查表、切結書、委託授權書、退還押標金申請書、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申請書)、投標單、外標封套、租賃標的清冊、標租需求說明、租任案評分標準及標單封。
十二、得標人實際發電容量不得低於投標標租系統設量之百分之九十,若實際發電容量無法達到投標標租官量百分之九十,廠商仍須以標租容量百分之九十繳納回饋金,若無法達到,校方得中止合約或取消其得標資格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得標人不得有異議。
十四、其他事項詳見招標公告,如有未盡、未載明之事項,悉依臺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民法等相關法令或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