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及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有關本市110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及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心評收件工作訂於110年1月5日(星期二)至110年1月7日(星期四)辦理,請表列心評人員依旨揭一覽表時間送件,並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