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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府都市發展局辦理109年度第四季F3類組「公私立幼兒園、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10-30 ~ 2020-11-06
公告單位:幼教科 劉鈺佩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893
一、依據本府都市發展局109年10月7日中市都管字第1090196747號函辦理。
二、本案應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貴場所作為「F3類」使用,應於109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1、使用項目:公私立幼兒園、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等類似場所。
2、申報規模及頻率:F3類組樓地板面積未達500平方公尺,每2年申報一次。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每1年申報一次。
(二)臺中市都市發展局聯絡電話:04-2228-9111 #64378、64376、64364、64308、64321、64343。
(三)相關網址請參考內政部營建署:簽證及申報辦法:
1、http://www.cpami.gov.tw 「營建資料系統」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資訊」欄項內查詢。
2、網路申報系統: http://cpabm.cpami.gov.tw/build/bmdec/bmdec-news.jsp。
(四)建築法相關規定:
1、建築法第77條第3項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其檢查簽證結果應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
2、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七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並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或封閉、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