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本土音樂教育培力工作坊研習營」活動訊息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145692號函辦理。
二、為提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音樂教師於教學中能靈活應用臺灣傳統音樂中具多元特色之唱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辦理「本土音樂教育培力工作坊
研習營」,期透過本工作坊研習活動,使教師不但能理解音樂本質與其文化脈絡,更能具備靈活運用臺灣本土傳統音樂唱法能力,並能將其融合應用於課本的其他既有歌謠中。
三、旨揭活動共辦理9場次,各梯次時間、課程及地點如下:
(一)第一場次:109年10月17日(星期六)9:00至12:00/布農族。
(二)第二場次:109年10月17日(星期日)14:00至17:00/排灣族。
(三)第三場次:109年10月18日(星期六)9:00至12:00/鄒族。
(四)第四場次:109年10月18日(星期日)14:00至17:00/阿美族。
(五)第五場次: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9:00至12:00/卑南族。
(六)第六場次:109年10月24日(星期日)14:00至17:00/客家山歌。
(七)第七場次:109年10月25日(星期六)9:00至12:00/歌仔戲。
(八)第八場次:109年10月25日(星期日)14:00至17:00/北管戲曲。
(九)第九場次:109年10月30日(星期六)9:00至12:00/南管。
(十)活動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民族音樂研究所歐樂思廳(臺北市大安區師路31號2樓)。
四、報名資格及方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音樂正式、代理(代課)教師均可報名,活動全程免費,可依實際需求參與課程;各單元全程參與者,將核
予研習時數3小時,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詳細課程內容及課程代碼請參考附件活動實施計畫。
五、檢附旨揭研習營實施計畫。
六、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馮苾瑩(電話:02-7749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