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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教育部分配本市高中、國中、國小、實驗教育機構防疫物資作業
公告日期:2020-10-12 ~ 2020-10-31
公告單位:學務室 林政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755
1.請附件冊列學校派員於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0900-1200時至臺中一中校史館領取防疫物資,提領人需攜帶資料及配合事項如後:
(1)攜帶學校識別證件(如職員證等)及環保袋。
(2)為加速本撥發作業時間,請領用人熟記行政區域及項次(編號),並於現場告知工作人員以供核對。
(3)偏鄉地區可指派某一學校代領,不克前往之學校需委託提領證明(如附件:請他校代領-委託證明)予提領人攜至現場,以供核對。
2.本次為冊列防疫物資最後乙次補發,請各校務必於上述指定時段領取完畢,避免浪費作業人力及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