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述工作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一)時間: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109年10月27(星期二)及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上午。 (二)地點: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豐原區豐原國小晨曦樓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