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2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42776號函辦理。 二、本案經費施作標的逾400萬元者採分期撥付方式,請貴校依實際發包金額填寫經費請撥單。 三、上開核章經費請撥單及契約封面、價金頁面等掃描EMAIL至daae0723@taichung.gov.tw 四、本案聯絡人:吳先生5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