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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10月1日至11月2日,請惠予運用多元管道協助宣傳開徵訊息,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10-08 ~ 2020-11-02
公告單位:終教科 林愷荃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39
一、依據本府地方稅務局109年9月30日中市稅企字第1090500222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期間為109年10月1日至109年11月2日止。
三、宣傳方式如下:
(一)海報:請利用電子看板、電視牆或布告欄等設備廣為宣傳,檢附開徵宣導海報中、英文版電子檔各乙份供參。
(二)文字跑馬燈:登載內容為「109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囉!提醒您於11月2日前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更多資訊請上地方稅務局網站使用牌照稅專區查詢或撥打客服專線22585000按1。」。
(三)網站、臉書或LINE連結宣導短片:宣導國語及英語短片連結網址分別為「https://youtu.be/hLe-Mb4R3t8」及「https://youtu.be/NNq7y0rzxsE」,檢附開徵宣導網路Banner圖檔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