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廍子國民小學109年度進用行政助理甄選,簡章請下載附件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國民小學109年度進用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一、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能擔任學校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男女均可,惟男性須檢附役畢或無需服兵役證明。
2.品行端正、操守廉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具一般行政能力,並具備應對能力。
4.本次晉用之行政助理以具身心障礙者、並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5.新增進用之行政助理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或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6.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
7.具自機車、小客車駕照尤佳。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
4.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5.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6.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7.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9.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10.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11.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12.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13.嗜酒及服用麻醉性藥物之惡習者。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面試分數及格者(70分(含)以上),依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三、工作時間:
(一)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配合學校作息以及需求,適時調整。
(二)原則每週休假日二日,如因特殊情況,得隨時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之。
(三)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機關規定應放之假日及特別休假依勞基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該等假日需與工作日對調時,得配合學校運作與任務需要調整之。
四、工作內容:
(一)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
(二)協助學校行政、教師教學支援。
(三)公文書傳遞、金融機構業務協助。
(四)校園環境維護。
(五)辦公室事務處理及配合辦理校務相關事項。
(六)學校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待遇:
(一)採月薪支給,每月依臺中市政府規定為新臺幣23,800元,調整時亦同。
(二)勞退基金及勞、健保自負額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三)薪資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匯入本校後即行發放,遇假日順延。
(四)本校不提供膳食及住宿。
(五)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六、僱用期間:
(一)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依臺中市政府規定每年一簽。
(二)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七、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前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不得有退職金、資遣費或其他形式金錢之請求。
(八)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八、報名:(免報名費)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直接由臺中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訊息自行下載或自本校網站中下載使用。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9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資料請親送或委託送至本校總務處。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廍子國民小學總務處,請洽林主任。(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景賢路290號;電話:04-24350705轉730)。
(四)報名手續:報名時除填寫報名表(請貼妥最近半年兩吋半身照片)外,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當場發還:
1.國民身分證(男性須檢附役畢或無需服兵役證明)。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身心障礙手冊。
4.服務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5.其他專長證件。(無者免附)
6.機、汽車駕照。(無者免附)
7.委託書。(親自報名者免附)
九、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
(二)面試:經書面審查擇符合需求通知面試。
十、甄選面試時間和地點: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並依報名次序為面試次序。
(一)日期:109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請於下午1時30分至下午1時50分完成報到。)
(二)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
十一、錄取及報到:
(一)放榜:
1. 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09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訊息及本校網站公布欄,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依成績排列正取1名;備取若干,出缺時依序遞補。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2.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報到:
1.錄取人員由本校總務處另行通知,逾時以棄權論並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 正本1份。
十二、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報名請自行下載附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