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臺中市博屋瑪國民小學第3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結果(第3招) 正取:葉0瑜.王0 經錄取人員應於109年08月24日(星期一)12時前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