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9年8月18日中市教體字第1090071240號函暨本局109年7月31日中市教體字第1090065786號函諒達。 二、考量本市經費支用情形,旨揭名單依貴校班級數酌予調整,務請貴校於109年8月20日前修正旨揭計畫申請書(並逐級核章)免備文重新提送1份制局,並將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shoslip6289@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