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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人事行政總處WebHR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聘用及約僱人員更新資料抽查作業一案,請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2020-08-14 ~ 2020-08-31
公告單位:人事室 姚靜妃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931
(一)有關WebHR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聘用及約僱人員更新資料抽查事宜,前已函文各學校配合將資料更新完竣(109年4月27日中市教人字第1090033615號函),先予敘明。
(二)本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將於109年9月1日自WebHR系統產製第2次受查人員名冊,屆時將請受查人員所屬學校協助核對冊內資料並提供聘僱用計畫,再行彙送本府人事處。
(三)針對第一階段受查機關主要錯誤態樣部分,請各學校詳加檢視:
1、WebHR建置之資料,一定要與本府核定之聘僱用計畫各欄位一致。
2.職稱:請詳加檢視WebHR建置之人員職稱是否與計畫書相同,例如WebHR建置職稱是約聘人員,但聘僱用計畫書職稱是聘用人員,即為錯誤,請修正與計畫書相同。
3.專長證照:核定聘僱用計畫書內「須具資格條件」欄位,列有具備相關證照或相關科系進修證明等,WebHR即需建置相關專長證照資料,學歷也需符合相關條件。
4.前一筆經歷:核定聘僱用計畫書內「須具資格條件」欄位,列有須具備相關工作經驗或幾年以上工作經驗,WEB經歷欄即需建置。
(1)如該人員已長期擔任約聘僱人員(10幾20年),經歷已不可考,即無須建置。
(2)如在私人公司任職,系統可能無法有相對應職稱,可以選較相似的,然後在下面「經歷備註」欄備註實際職稱。
5.現支職等俸級:請與核定之聘僱用計畫書「比照職等」欄位內容一致。
6.第2次抽查將與第1次抽查錯誤修正與否,列入「109年度人事業務政策目標及執行內容」作業辦理考評,請各學校務必再詳加檢視,並將資料維護正確。
(四)檢附人事行政總處來函及第一次抽查名冊相關欄位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