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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校截至109年8月13日止,尚未繳交SH150方案推動計畫考核相關資料(原訂繳交期限為109年7月13日),請督促所屬依說明確實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8-13 ~ 2020-08-22
公告單位:體健科 王宏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888
一、依據本局109年6月10日中市教體字第1090049833號函(諒達)續辦。
二、依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並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一百五十分鐘以上。」,請務必督導所屬人員落實辦理。
三、本市「SH150方案推動計畫」請各校納入各校行事曆確實執行,且務必規劃校級實施方式和自我評核標準,依計畫規定落實推動。
四、請各校彙整108學年推動成果及自我考評,並務必於109年8月19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連同學校推動計畫、推動成果報告及考評表寄送至潭子區潭子國小 學務處 洪嘉蓮組長 收,俾利進行督導考核。
五、考評項目:學校推展計畫(20%)、計畫推動成果(40%)、學校運動社團推展情形(10%)、運動場地設施利用情形(10%)、社會資源運用情形(10%)、推展特色(10%)。
六、考核後各校推動成果報告將送局備查,不予檢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