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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含本市立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進入複試名單、初試結果統計表及複試報名防疫措施應考人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2020-07-17 ~ 2020-07-30
公告單位:國中科 張維書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7769
一、依據109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含本市立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初試成績請逕至109學年度本局受託辦理市立國民中學甄選報名網站(http://teacher109.twrecruit.com.tw/tcc)查詢,併附進入複試榜單及初試結果統計表各1份供參。
三、申請初試成績複查應考人請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5時,持國民身分證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准考證、成績複查申請表,親自或委託(須檢具委託書)至臺中市立鹿寮國民中學辦理。
四、複試報名請依109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含本市立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簡章第4頁規定,攜帶各項證件正本、影本(影本應一致為A4大小)各1份於109年7月20日(星期一)9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7時至大業國中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正本驗畢當場發還,證件正本不齊或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受理現場審查。如需補件,補件時間訂於109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僅受理7月20日複試報名因資格審查未通過需補件者或服務年資積分證明文件需補件者,恕不受理報名)。
五、109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市立國民中學(含市立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服務年資採計」及「複試應考人注意事項」請參閱109學年度本局受託辦理市立國民中學(含市立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簡章第23及16頁。
六、另有關109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維護應考人及試務人員之健康與權益,特訂定教師甄選複試報名防疫措施應考人注意事項(如附件),請留意並配合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