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秘書處109年7月13日中市秘文字第1090005412號函暨檔案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2款規定辦理。 二、為宣導檔案開放應用,本府秘書處與本市西區公所合作辦理「世紀臺中-百年舵手」檔案應用展續展,展覽資訊如下: (一)展覽地點:臺中市西區公所2樓文化藝廊(西區金山路11號)。 (二)展期時間:109年7月3日至7月30日止,平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