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中山國民中學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
為辦理本校校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說明如下:
一、標租公告:即日起至109年7月20日(一)
二、領標期限:即日起至109年7月20日(一)9:00止
三、領標方式:
(一) 領標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 109年7月20 日(一)9:00止,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二) 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逕至以下網址下載檔案:
1.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告資訊/學校公告」http://www.tc.edu.tw/
2 本校首頁「最新消息/學校公告」http://www.csjhs.tc.edu.tw
四、投標文件收件地點及截止期限:109年7月20日(一)17:00前,以掛號郵遞(為憑)或專人送達本校(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179號)總務處事務組長簡組長。
五、開標作業:
(一)開標時間:109年7月21日(二)10:00
(二)開標及評選地點:本校A棟二樓校史室
(3) 投標單之投標值填寫方式
1. 本標租案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容量係以峰瓩(KWp)為單位。
2. 投標單售電回饋百分比係以百分比(%)為單位,其數值可填寫至小數點後二位,惟最低回饋金百分比不得少於12%。
六、投標資格:
(一) 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一千 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
(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在民國107年~109年間實績累積需達
10,000 峰瓩(kWp)以上。並提供能源局或地方政府核可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登記影本,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 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四)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五)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七、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一) 本標租案押標金為新台幣拾萬元整。
(二) 履約保證金:標租系統設置容量(KWp)乘以新臺幣2,000元。
(三) 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日期及方式:請詳招標文件。
八、決標原則
(一) 本標租案參考「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評定優勝廠商方式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評選須知詳如附件 11。
(二) 本標租案倘僅有一家投標,其所投標內容符合投標文件規定者,亦得開標、決標。
(三) 評選結果經本校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方生效, 依優勝序位於完成議價後決標。
九、 租賃標的房舍之現況應由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赴現場勘察,瞭解現有房舍現況,並應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書草案及相關附件。投標、開標或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抗辯。凡參與投標者,均視已對現況及招標各項文件規定與內容確實瞭解,並同意遵守。等標期內上班日請務必先與學校聯繫並約定勘查時間,報到後進行勘察房舍(時間可至下午五點),投標請檢附附件十二(現場勘查確認單)。
十、 開標前如因情況變動,標租機關得隨時變更公告內容或停止標租,由主持人當場宣布,投標人不得異議。
十一、 本公告未刊登事項,依投標須知及租賃契約書規定辦理。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及租賃契約書。
十二、本案聯絡人:總務主任林育德 04-23132003轉730
十三、本份壓縮檔投標文件包含投標須知、租賃契約書、附件(01租賃標的清冊、02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檢驗表、03外標封、04資格審查表、05切結書、06委託代理授權書、07退還押標金申請書、08押標金轉作履約保證金同意書、09投標單、10標單封、11評選須知、12現場勘查確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