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 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有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不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行自主防疫措施,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如下: (一)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