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標題 | 有關教育部委託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訓練學會辦理「110年度特殊教育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工作坊」研習,請貴校指派人員出席並惠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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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 587-160532 |
公告單位 | 特殊教育科 林碧瑩 |
公告日期 | 2021-02-23 ~ 2021-03-03 |
文件類別 | 研習資訊 |
一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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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備註 |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受文單位 | 后里區臺中啟明學校、南屯區臺中特教、西屯區臺中啟聰學校 |
單位簽收 | 學校登入 |
文件內容 | 說明: ⼀、依據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訓練學會110年2⽉17⽇災育學字第110004號函辦理。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摘要如下,餘請參閱簡章內容: (⼀)⽇期:110年3⽉10⽇(星期三)上午9時10分⾄中午12時。 (⼆)地點: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科技大樓1302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3樓)。 (三)報名⽅式:採線上報名,110年3⽉3⽇(星期三)下午6時前請至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disaster.moe.edu.tw/WebMoeInfo/)項下「計畫公告」進行報名,或直接以報名網址(https://bit.ly/2N0cgTa)進行報名。 (四)參加⼈員:各直轄市及國(私)立特殊教育學校防災教育業務承辦人員,及負責辦理防災演練、繪製防災地圖之相關處室人員(學務處、總務處)。 (五)根據衛生福利部疫情中心公布最新資訊辦理: 1.針對已由衛生單位或民政列為追蹤管理之高感染風險對象,均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者,不得報名本次研習課程。 2.以課程當日起算前14日內,去過或曾接觸來自「第三級:警告」之國家或人員,不得報名本次研習課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之國家,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3月9日公告為主。) 3.研習當天,所有人員請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並勤用肥皂洗手。 4.於報到入口處,由工作人員進行體溫量測及酒精消毒雙手後始可進入教室。若體溫發燒≥38度,或有明顯呼吸道症狀(咳嗽)等不適狀況,請返家休養或儘速就醫。 三、若有其他疑問,請逕洽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訓練學會林彥蓁小姐、蔡孟軒小姐:聯絡電話:(04)2236-6970,電⼦信箱:dpe.mtp@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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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 2021-03-04 14:49:07